2010年8月28日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万达商业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浓烟从销售中心的窗口冒出。根据后来调查,起火点是销售中心一楼大厅的沙盘位置。由于销售大厅内放置大量宣传用展板和条幅等易燃物品,而沙盘材质为有毒、易燃材料,火势迅速向二楼蔓延,并在短时间内封锁销售大厅出口。
经对现场初步勘查,火灾系一楼售楼处沙盘电路故障引发,而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
一位防火专家介绍,房地产沙盘模型着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也给消防监管提出了新课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而万达广场售楼处沙盘使用的是易燃、有毒材料,材质差,而且未刷防火涂料,这也是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没有户外楼梯,供受困人员逃生,造成死伤人员众多。
防火专家还分析,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像这样的售楼处,属于公共场所,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灭火器、消火栓,箱内消防水带,都应该配备。如果沙盘着火后被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内用灭火器材控制火势,坚持几分钟时间,等待消防人员救援,就不会酿成这么大的火灾,造成这样惨重的损失。
据国务院安委办通报,2010年8月28日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目前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已经构成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