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知识,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2)
1、 1.石油、天然气的风险勘探、开发:限于合作
2、 2.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限于合作
3、 3.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新技术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4、 4.物探、钻井、测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限于合作
5、 5.汽车、摩托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超过50%
6、 6.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
7、 7.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8、 8.公路货物运输公司: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9、 9.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限定条件见限制类第(五)
10、 10.会计、审计:限于合作、合伙二、限制类
11、(一)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12、(二)水上运输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
13、(三)铁路货物运输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7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14、 1.增值电信、基础电信中的寻呼服务:自2001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比例不超过30%;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50%
15、 2.基础电信中的移动话音和数据服务:自2001年12月11日起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比例不超过25%;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外资比例不超过35%;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49%
16、 3.基础电信中的国内业务、国际业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比例不超过25%;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35%;不迟于2007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49%
17、(五)商品交易、直销、邮购、网上销售、特许经营、委托经营、销售代理、商业管理等各类商业公司,以及粮、棉、植物油、食糖、药品、烟草、汽车、原油、农业生产资料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零售业务;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建设、经营
18、 1.佣金代理、批发(不包括盐、烟草):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比例可达50%,但不允许经营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原油;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允许经营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允许经营化肥、成品油、原油
19、 2.零售(不包括烟草):允许外商投资,但不允许经营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成品油;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可达50%,允许经营书报杂志;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允许经营药品、农药、农膜、成品油;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允许经营化肥。经营产品包括汽车(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取消限制)、书报杂志、药品、农药、农膜、成品油、化肥、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棉花的超过30家分店的连锁店不允许外方控股
20、 3.特许经营和无固定地点的批发、零售: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商投资
21、(六)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限于合作,中方控股
22、(七)货物租赁公司: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23、 2.货运(不包括邮政部门专营服务的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速递服务不超过49%);不迟于2002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24、 4.广告: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25、 1.非寿险保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1%;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26、 2.寿险保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
27、(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8、 1.证券公司: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比例不超过1/3
29、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比例不超过33%;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49%
30、(十一)保险经纪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不迟于2004年12月11日允许外资比例达51%;不迟于2006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31、(十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不迟于2003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控股;不迟于2005年12月11日允许外方独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15年修订)一、农、林、牧、渔业1.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二、采矿业4.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5.稀土勘查、开采、选矿6.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三、制造业(一)医药制造业7.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8.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二)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9.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核燃料生产(三)专用设备制造业10.武器弹药制造(四)其他制造业11.象牙雕刻12.虎骨加工13.宣纸、墨锭生产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大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5.空中交通管制16.邮政公司、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六、批发和零售业17.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社会调查19.中国法律事务咨询(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除外)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0.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21.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2.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23.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十、教育24.义务教育机构,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十一、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5.新闻机构26.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27.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28.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29.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30.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31.新闻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32.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商店33.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十二、其他行业34.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35.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36.色情业十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其他产业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区协议、投资协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方主导是指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下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什么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由国务院出台的用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文件,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3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同时废止。最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减少限制性措施,并吸收了自贸试验区开放试点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经验。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助于放宽外商服务业、制造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外商产业在我国的投资水平,有利于对我国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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