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双方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住址:________
甲方现拥有的宅基地一块,宅居证编号为:________现因经济原因无法独立完成该地块推倒重建。经与乙方协商,双方同意合作建设该地块,由甲方出地,乙方出资,将该地块上建筑物拆除改建成________,作为回报乙方可分得建成后的层、四层房屋的永久使用权。为明确权利义务,确保双方权益,经平等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建房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现拥有______宅基地一块,宅居证编号为______号。目前该地块上有______层平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现双方同意,由乙方出资,将上述一层平房拆除,重新改建成______。其中拆除旧房及新建房屋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改建工程由乙方负责设计、建设、清污,如乙方正常施工,遇其他村民、单位阻碍,则由需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1、建成后的地上第一层、第二层由甲方使用,房屋内装修费用自理。
2、建成后的第三层、第四层归乙方使用。乙方之间进行再分配,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日后乙方自住、出租、出售均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给予相关配合。
在房屋落成前或落成后,合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原则。即如在建设前、中、后,如城管拆除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各自承担损失的50%。
本房屋地面、楼面、外墙、楼梯、门前公共部分及其他附属设施全部为双方公共资源,由居住各方合理共同使用,任何一方不得独自占用。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共同维护居住各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日后房屋的维护、维修、公用设备增加等费用,由居住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保证乙方在此居住,可享受与其他同村村民的待遇,可正常使用道路、居民用水、用电,但使用费用由各自负责。
如日后拆除重建,甲乙双方有同等的建设权、设计权,产权、使用权各自继续占50%。
本于双方签字生效。协议书共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人员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执壹份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明事项,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 *** 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二、宅基地互换协议书
1、写土地互换协议书,主要要写清楚互换土地的地理位置以及四至界线、面积。要有自然村盖章,村委会盖章。如果是耕地有承包证需要再到 *** 部门备案换发土地承包证。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3、一、甲方愿意将_______的_____亩面积与乙方在_______的_____亩面积进行互换。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
4、三、互换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
5、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
6、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7、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
8、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
三、农村宅基地继承协议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流转的,其中就包括继承。那么宅基地继承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的协议书范本,欢迎借阅。
XX年XX月XX日,由XXX(召集人)召集全家人在座,邀请证明人XX,XX一起,就XX(已故的原土地权利人)遗留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一事进行协商。
经协商一致,同意该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由XX
继承,?同意将该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在XX名下,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所有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甲方的于年月日过逝,留下位于房屋一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编号为:字第号,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的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但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的留下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平方米由甲方继承,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赔偿所有损失;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相关阅读】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且在同一农村集体组织中,可以继承。
2、继承人不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但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承。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在一起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不能继承宅基地。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不能继承宅基地。
3、继承人是城镇户口,不能继承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
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而获得的。